2016年7月28日下午4点,接网民举报,庐山区农业局联合庐山区公安分局长虹派出所出动执法人员11人于7月29日凌晨4点10分进行生猪屠宰执法检查。查获五里街道南湖村崂家垅社区陶木荣私宅,为非定点私自屠宰生猪窝点,对此当事人陶木荣供认不讳。执法人员对违法现场进行查封,并于8月1日上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。依照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,没收屠宰工具并处罚金24000元。当日下午,当事人缴纳罚金。8月2日上午10点,在片区民警和村委会的协助下,庐山区农业局执法人员强制拆除房屋内土灶、储水池、案板等屠宰设施,从而彻底捣毁该私宰窝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