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3日,县畜牧水产局召开畜禽养殖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及安全生产监管会议,旨在进一步落实畜禽规模养殖主要污染物排放,加强养殖业安全生产监管。县规模畜禽养殖企业负责人、县畜牧水产局全体机关干部等参加了会议。
会议指出,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,全县要按照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的原则,落实养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。养殖企业要加大资金投入,完善配套设施建设,进一步建立健全养殖档案,加强可追溯体系建设,把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到实处。
会议强调,今年起,对养殖企业污染物减排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,养殖污染追责最终追究的是企业的主任责任。养殖企业要强化环境意识,加强畜禽污染物处理,新建、扩建养殖项目要符合乡镇整体规划,并经过环评审批,否则将不再享受相关的养殖业财政奖补政策。